每日消费电子观察
四部门发布公告:对部分无人机及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公告指出,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达到下述指标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在视距以外可控飞行,最大续航时间≥30分钟,且最大起飞重量>7千克或空机重量>4千克,并具有下述任一特性: (一)机载无线电设备功率超过国际民用无线电产品核准限制值; (二)携带具有抛投功能的载荷或者自带抛投器; (…
三部门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9月1日起实施

经批准,7月31日,中国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调整红外成像设备、用于目标指示的激光器等部分无人机重要部件的管制标准,将高精度惯性测量设备增列入管制范围,取消对特定消费级无人机的临时管制,禁止所有未纳入管制的民用无人机出口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恐怖主义活动或者军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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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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