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消费电子观察
15:00 · Apr 21, 2024 · Sun
微信群“踢人”属于啥行为?法院裁定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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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有点抽象了
https://www.ithome.com/0/763/179.htm
Ithome
微信群“踢人”属于啥行为?法院裁定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 - IT之家
北京四中院二审认为,微信群组是自然人基于某种社会关系通过网络组建的交流平台。微信群组的群主、群管理员对群组成员有自主选择权,对于入群、退群、移出群等行为均系成员间自治行为,属于社会交往范畴,该行为未创设或变更民事法律关系,该类行为产生的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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