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标注“华为手机适用”侵害商标权,被判赔200万
原告华为公司发现,被告逗猫公司网店售卖的智能手表、手环等产品,标题标注“华为手机适用”,但其实际品牌并非华为,产品也并非和华为具有唯一适配性,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华为”商标专用权。
https://www.cnbeta.com/articles/tech/12923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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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华为公司发现,被告逗猫公司网店售卖的智能手表、手环等产品,标题标注“华为手机适用”,但其实际品牌并非华为,产品也并非和华为具有唯一适配性,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华为”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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